关于申报桂学研究院2020年度课题的通告

发布者:桂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0-07-24浏览次数:156

为进一步推动桂学研究院建设,提升研究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强研究队伍建设,推动高水平和标志性成果产出,服务国家战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桂教规范〔2015〕4号),现就桂学研究院2020年度课题申报事宜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有特色、有重点、有所为”的原则,以桂学研究前沿问题和区域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桂学对外传播等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为导向,以稳定方向、做大做强特色、学位点优化提升为要求,以培育更高层次科研队伍和高水平科研成果为目标,推进桂学研究和相关学科可持续高水平发展。

二、选题范围

根据基地建设要求,结合桂学研究院和依托主体学科的实际情况,课题主要围绕桂学问题开展人文社科领域研究。本次申报不设指南,申报者应结合自身专长自选题目开展研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研究。研究内容体现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为高校或科研机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从事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没有科研工作不良记录。

2.申报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拥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和研究能力,能够独立承担课题研究工作。

3.每个申报者同年度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一个团队项目或一个年度课题。本研究院在研的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本次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6月10日之前的,或在2020年7月5日前已向本研究院提交结项材料的除外)。

四、研究周期

年度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自立项之日起计算。

五、资助额度

每个立项课题资助2万元,资助经费一次性划拨。经费使用及其进度应根据相关政策和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因未及时执行导致经费被收回的,本研究院概不补偿。

六、结题条件

(一)负责人在研究周期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结题:

1. 获得申报方向相同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 以桂学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奖或教学成果奖。

3. 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或集刊发表论文1篇;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在我校科研实绩奖励实施办法确定的重要报刊发表研究成果1篇。

4. 提交1份咨询报告且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二)特别说明

1.以上项目或成果,其第一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均指课题负责人,且各类结题成果与课题相关。

2.除基金项目外,上述各类结项成果(论文、研究报告、专著、咨询报告、报刊文章等)均须在作者单位处标注“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桂学研究院”等字样,或标注“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桂学研究院资助”等字样。未标注者和不相关者原则上不按结题成果认定。

七、材料提交

申报者填写《桂学研究院2020年度协同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并于2020年8月25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提交至桂学研究院。联系人:蓝善康;办公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我校育才校区我学院806室(或37号信箱);电子邮箱:guixueyanjiu@163.com(来函请注明课题申请)。

 

附件:桂学研究院2020年度课题申请书

 

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桂学研究院

2020年7月24日


桂学研究院关于申报2020年度课题的通告(20200724).pdf

附件:桂学研究院年度课题申请书(2020年版).docx



版权所有:我校 桂学研究院 (桂ICP备05000954号-1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