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区域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2017年学校继续开展辅修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教育工作。
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是指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确保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学有余力,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后,继续修读跨学科门类另一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要求者,在获得主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同时,授予另一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一、招生对象和修读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2015级在籍学生(不含专升本专业),思想政治表现优秀。
(二)主修专业已获得学分达40(含)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人文社科类(含外语、艺术类)专业达到2.0(含)以上、理工类(含体育类)专业达到1.8(含)以上,均可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
(三)所申请的辅修专业与正在修读的主修专业不能同属一个学科门类。
二、招生报名与录取程序
(一)申请者在申请前应认真阅读《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辅修与“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师政教学〔2016〕170号)文件,同时应对自己申请辅修的专业做比较充分的了解,确认自己已学基础知识能够满足该辅修专业的招生要求。
(二)申请者在校园网内登录教务处网站“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202.193.162.21/dualdegree/user/login),并认真填写《我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初审后,于2016年1月14日前将申请表交给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请同时提供已修读主修专业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
(三)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复审(含考核),并通知学生报到、注册的时间和地点。学院于2017年3月8日前将《我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2017年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教务处在教务网站上公布已通过审核的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名单。
(五)取得修读资格的学生,将辅修专业学费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中,以便校财务处统一扣缴,并按时到相应学院报到注册,办理修读手续。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简介
1、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见表1)。
2、招生专业简介与授予学位科类(见表2)。
四、其他
(一)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1、各学院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见表1)。
2、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咨询电话:0773-5845849。
(二)学生可登录学校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我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申请表》(附件1)。
(三)辅修专业同一校区修读人数不足25人的,不单独开班。
我校教务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