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发行 : 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 , 2008.06
歌谣,是民歌、民谣和儿歌、童谣的总称。在中国古代,以合乐的为歌,徒歌为谣,现代统称为歌谣。歌谣是人民群众创作的,词句简炼,大多押韵,风格朴素清新,是人民群众用以表达思想、抒发感情的一种形式。过去大部分歌谣口头传诵,有一部分经过文人加工或删改,用文字记录了下来。壮族是华南珠江流域的原住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壮族人民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其中包括歌谣文化。壮族是一个能歌善唱的民族,有“以歌为乐,唱歌为戏,倚歌择配”的传统习俗。有关壮人好歌的习尚,史籍方志记载很多。南朝梁时吴运编纂的《安城(今宾阳县)志》云:“乡落唱和成风。”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有昭州(今广西平乐、昭平)壮人“男女盛服,聚会作歌”的风俗。明嘉靖《南宁府志》“风俗”条亦载:“男女歌答”为“远近村落及新附之州”的普遍现象,“以答歌踏青为媒妁”,即所谓的“倚歌择配”。明末清初人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说:“俍之俗,幼即习歌,男女皆倚歌自配”。“凡有吉庆,必唱歌以为乐”。(注:屈大均:《广东新语 》,362页、35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因此,善唱歌者被视为聪明才智的标志,博得大家的尊崇而享有声誉,形成了一种社会风尚。民国刘锡藩的《岭表纪蛮·蛮人好歌的原因》说:“无论男女,皆认为唱歌为其人生之首要问题。人之不能唱歌,在社会上即枯(孤)寂寡欢,即缺乏恋爱择偶之可能性,即不能通今博古,而为一蠢然如豕之顽民。”(注:刘锡藩:《岭表纪蛮·歌谣》,北京商务印书馆,1933。)壮族群众就是以这种价值观念和审美观念,来审视自身的价值及社会文化活动的功能的。歌谣在壮族人民中的产生、传播和应用,也可以说是他们的第二种语言,即诗歌化了的语言。《嘹歌》是著名的壮族长篇古歌,是经过长期的口头传诵后,经过文人的加工和删改,用文字记录并在格式上作了适当规范的歌谣集。《嘹歌》是壮族歌谣文化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