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切实选拔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招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招生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2.招生导师:本学科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详见《我校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博士生导师名单。
3.招生组织与原则
(1)学院设立不少于5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及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总体部署、组织实施本单位招收博士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2)招生原则:公正公平、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作用,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 《我校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通过CET四级(成绩达到 425分)及以上;(2)雅思(IELTS)≥6.0;(3)托福(TOEFL)≥90 ;(3)英语专业四级(TEM-4)成绩为“合格”,GMAT、GRE 可参照此标准;(4)英语专业八级(TEM-8)成绩为“合格”;(5)在国外访学1年(含)以上;(6)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7)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语种参照此标准。
2.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的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科研论文一篇以上。
三、申请材料
材料提交: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用顺丰快递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材料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模板在我校研究生院网报系统下载);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审验原件);
5.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复印件各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审验原件);
6.已有科研成果:近三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论文、教学与科研获奖证书、主持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以及其它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考生本人出版的著作、教材等科研成果仅提供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即可,复试时查验原件);
7.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1本;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3000字以上);
10.《我校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1.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及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 edu.cn)《我校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名程序及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缴费等。
2.学院资格审核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中审核、评价申请者材料,并于学院网站公示所有报考考生名单。
(2)接收符合资格申请者材料后,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评价,做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的结论。
(3)招生工作小组集中审核、评价申请者材料,通过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等计分和报考方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面试人数按照所在方向拟招生人数的1:3比例确定,拟确定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3.专业考核
(1)成立招生工作小组,部署、组织实施本单位 “申请考核”的博士生招生工作。
(2)考核针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人文素养和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每位考生准备PPT 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PPT 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考生汇报,专家提问等环节。
(3)考核专家在所分发的计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评分,满分 100 分。面试考核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考核小组根据申请审核的招生计划,对考生按成绩排名。
(4)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面试记录及录音等材料密封后提交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
五、录取
1.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由校研招办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同一位导师有多名申请者进入拟录取名单时,若其他导师同意可在同一方向内进行调剂录取。
3.申请考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入学报到时间无法获得硕士学位、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六、其他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招生年度当年内向学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监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及寄件地址: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我校起文楼南楼214办公室,我校我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邮编:541004
联系人:蔡老师 邮箱:gxsdwxyyjs@163.com(考生可发邮件咨询,学院会定期回复邮件。)
联系电话:0773-3696021(节假日不值班,如需咨询请于2月26日后上班时间致电。如寄件,为保证邮件的安全及收发及时,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
本细则由tyc1286太阳成集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今后教育部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学校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tyc1286太阳成集团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