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结合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确保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要求
学院成立“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具体成员名单略。
由学院纪委负责对初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杜绝一切违反招生规则及程序的现象,确保招生工作各环节实施规范,调查有关违纪事件,受理考生申诉等。
工作职责及内容:根据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细则方案和操作程序,按程序组织考生初试、复试,完成拟录取名单;及时向录取管理组汇报工作动态,按要求汇总、上报拟录取信息。
领导小组与监察组在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工作由各相关学科组织,采取线上远程考试进行,未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资格审核
(1)时间:6月30日前。
(2)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交材料集中对其进行综合审查、评价,做出结论(A、通过审查;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登记表》。 同时,由报考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见》,提交招生工作小组。
(3)根据考生所报考导师及其他评审专家意见汇总、排名,确定入围名单,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
(4)学院将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审批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通知考生审核结果并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招生工作办公室将最终审核结果在全校公示。
(二)申请考核方式的专业考核
(1)考核时间及方式:6月30日—7月3日,采用腾讯会议等网络平台进行线上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
(2)学科成立不少于 5 人的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学科负责人及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总体部署、组织实施本单位 “申请考核”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入围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组设秘书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等工作。
(3)考核针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人文素养和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每位考生准备 15 分钟的PPT 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 10-15分钟,PPT 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
考核专家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知识占50%,外语水平占20%,综合素质占30%。
(4)考核小组根据申请审核的招生计划,对考生按成绩排名。
(5)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面试记录及录音等材料密封后提交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
(三)硕博连读专业考核
1、考核时间及方式:6月30—7月3日,采用腾讯会议等网络平台进行线上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
2、相关学科举行专题研究报告。候选生公开举行硕博连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会,评审小组对候选生专题报告水平、选题以及研究能力等做出考核评价,并在报告表上签署意见,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后报研究生院。
3、专题研究报告内容及要求
(1)专题研究报告会分为候选生报告、评审小组提问面试两个环节。
(2)计分方法:每位评审专家以无记名方式按百分制分别给出考核成绩,取平均值为该考生总成绩。考核内容的比例,专业知识占50%、外语水平占20%、综合素质占30%。
(3)专题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含:本领域学科发展前沿情况;拟从事研究的课题来源、背景、意义,选题依据;说明课题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及实施方案;课题重点难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及完成课题的基本条件;已经进行的研究工作内容、取得的结果;课题的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等。
(4)专题报告需提前撰写《我校硕博连读专题研究报告表》,用A4纸打印成册,并于报告前交评审小组。
(四)录取结果公示。
三、普通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参考学校通知。学院主要组织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按学校要求规范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
2、参加复试工作的全体人员学习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业务和纪律,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确保复试程序的规范运行和复试标准统一,确保复试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按照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本单位复试命题工作。复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各学科要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4、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差额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各专业复试人数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各学科复试小组由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将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具体各学科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1)在面试前召开小组会议,对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进行统一。
(2)每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面试分为英语口语自我介绍、个人科研成果以及工作计划介绍(可自备材料交面试考官)、考官问答三个环节。英文自我介绍1分钟,科研成果及工作计划介绍不超过5分钟。
(3)复试小组对各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分别从英语水平、科研经历与成果、科研工作计划设想与潜力、现场表现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2、考试建档记录
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相关材料归档留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复试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以100分为满分。各学科方向可根据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项复试考核成绩比例,原则上按面试、实践确定比例。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按“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2、各专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 --------------×50 + ---------------×50
初试满分 复试满分(100分)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4、录取前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5、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四、信息公开
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学院网站招生公告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方案以及复试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
五、录取审核程序
(一) 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上报表》、《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送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二) 学校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定向协议书等有关材料上报自治区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自治区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审核。
(三) 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并于8月上旬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招生纪律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做到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操作、把握政策、坚持原则。学院纪委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参与招生工作人员签署《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七、线上考试预案
7月初若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学校将改为线上远程考试的方式,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初试形式根据学校安排进行,复试拟安排线上远程复试。
(一)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参加考试。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以及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做好网络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复试内容包括在线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跨专业考生在线加试。
(三) 做好网络面试人员培训工作,分管副院长、教学秘书、面试老师要熟悉并熟练使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配备网络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四)考核小组人员统一集中面试,做好室内设置。独立和空气流通的空间,教师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导师提问时,可以摘口罩。准备摄像机、台式或笔记本电脑、投影仪、话筒、网络连接设备等,确保考核组现场全程录像录音。提前5个工作日将复试考核组地点、时间报告研究生院,以协调学校网络和水电保障。
(五)复试形式
1、综合面试采用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六)其他相关工作参照正常线下考试工作进行。
我学院/我学院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