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院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使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原则要求
(一)根据学校要求,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等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纪委监察全程监督。(具体名单略)
相关教研室和学科成立复试导师工作小组,由学科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小组长,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
(二)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拔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确保生源质量;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
(三)做好复试命题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进行复试命题,严格做好复试命题的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复试命题的老师应及时完成命题和改卷工作,并严格做好试题保密工作,不得私自向考生进行辅导或进行其他违反试题保密的行为。
(四)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及各学科现有导师的职称等有关情况进行指标分配。要求各学科原则上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再分配给各位导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调剂工作管理
(一)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且第一次开放系统12小时后即关闭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三)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四)接受调剂的专业及要求
(五)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学术型学位可以调剂到专业型学位,但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志愿报考的学术型专业B类复试分数线,且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近。
(六)调剂时间
我院不安排预调剂,所有调剂工作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开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报名调剂。3月20日0点系统开放即可报名,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意愿的考生按要求申请调剂到我院相关专业,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三、复试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及地点:3月29日14:30—17:30,我校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北楼810室。
笔试时间:3月30日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3月30日-4月1日,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复试内容与要求
1.笔试
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统一笔试。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和试题内容须根据《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附件1)执行,每科满分为100分。
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专业基础笔试。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测试考生的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①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中应注意考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应注意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大学学习情况和成效,主要包括对本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由各专业根据培养要求设置。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每个考生实际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每个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每个教师对考生进行评分的面试成绩表一式两份,一份在面试结束后上交学院留存,一份留由学科负责人作复试成绩计分用)并写出评语。在评分前可以召开专业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面试的作答情况要进行现场记录并录音,所有记录及录音材料需一并上报学院存档。
(4)同一专业的面试时间、地点、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5)面试导师组成员原则上要求通知到学科组每一位导师,参与面试的导师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导师组成员具体见附件2。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和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以100分为满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分的计算办法:
学术型硕士:综合总分 = 笔试成绩 ×70% + 面试成绩 ×30%
专业硕士: 综合总分 = 笔试成绩 ×60% + 面试成绩 ×40%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请各学科专业在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专业思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拟录名单报送工作。
2.请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初试总分 复试总分
综合总分 = ×50 + ×50
初试总分(500分) 复试总分(100分)
(注:各专业初试总分均为500分)
3.复试总分不达60分者、思想政治或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排名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4.各专业严格按照学院分配的指标进行录取名额上报,不得随意增加录取数。下达到各专业的指标中包含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推免生、破格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分别单独排名。
5. 复试成绩在考后第二天公布。
6. 咨询电话:0773-3696021。
我校我学院/我学院
2019年3月19 日
附件1.我学院/我学院 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