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是高校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向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等文件和学校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相关学科专业导师、学工干部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二级学院(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组长:刘立浩、吴大顺
副组长:周剑清、刘惠、蓝廖国
组员:杜海军、樊中元、韩明、黄伟林、麦永雄、莫其逊、覃德清、刘铁群
同时,学院设立纪委监督小组,全面监督推免相关工作。
组长:蓝廖国
组员:李逊、唐迎欣、周斌
二、推荐对象、推免项目及名额安排
(一) 推荐对象
1. 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 申请人须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心健康,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推免项目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
2. 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专项推免生。该专项结合国家西部战略广西区域发展实际,推荐免试攻读本校指定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3. 专业特长推免生。该专项结合国家西部战略广西区域发展实际,推荐免试攻读本校指定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4. 国家政策专项推免生。如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
(三)推免生名额安排
2019年优秀生推免7名,2019年服务国家战略及区域发展9名(基地班占5名)。
三、推荐考评
(一)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
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且所有必
修课程没有补考记录。
2.外语要求: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
分。
(二)申报
1.符合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者,可不受院系和专业限制,在学校设定的推免项目中自主选择1个项目申请推荐考评,推免项目中有细分专业的须明确具体专业。
2.申请人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审核通过,可不受上述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第一条限制。
(1)国家专利获得授权者(已获授权的专利第一发明人;或指导老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
(2)有创新性科研成果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
(3)个人参加全国性与学科相关的(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含二等奖),参加国际性学科(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含三等奖)。
(4)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或指导老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
(5)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的应届毕业生。
(6)其它情况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考核认定,可获得推免资格。
(三)推荐考评
参考各项目申请者的基本学业条件,学院根据各专业综合排名,按照推免指标1:3的比例开展推荐考评工作,推荐考评由思政考评和专业考评组成。
1.思政考评。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诚信申报、有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有无任何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等方面的考评,考评不作量化、不计成绩,但考评结果不合格者将实行一票否决,由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录取资格。
2.专业考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项目、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专项推免项目的专业考评由 三个部分组成:
(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积分(满分70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7。学生课程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出具。
(2)申报推免项目所在学科单位组织的推免面试(满分30分)。面试小组对考生合议打分、写出评语。
(3)加分成绩:
A.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6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二等奖1项;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二等奖1项;在学科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后退还原件,下同)1篇;发明专利1项。
B. 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4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三等奖1项;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1项;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第4名1个;省级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一等奖1项;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1篇;实用新型设计专利1项;全国优秀标兵。
C. 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3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省级的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二等奖1项;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第5名1个;有参军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D. 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2分:
学生在校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含内部刊物和增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1篇;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第6名1个;省级优秀标兵。
E. 同一项目只记最高级别加分,不同项目加分可以累加。
(四)排名
1.申请人按项目分类、以专业考评总成绩进行排名,项目中细分了接收专业的,分专业排名。
2.在分专业排名活动中,如出现某一专业因申请人数少于推免名额数而产生推免缺额时,接收单位可经学校同意,向相近专业的落榜生征集调剂志愿以完成缺额。可视调剂活动必要,再组织一次推免考试和加分评议。调剂后仍有缺额的,由学校收回推免名额。
3.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同等学业条件下排名优先。
四、推荐审核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的专业考评成绩和思政考评情况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填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 奖励办法
鼓励我院学生第一志愿填报本院相关专业,今年我院中国语言文学(含8个专业方向)和出版硕士专业两个专业接收本校推免生。凡推免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获得录取的,学院一次性奖励5000元。
六、其他
(一)本细则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如有与本细则相抵者,以本细则为准。
(二)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我校我学院/我学院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