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雷,男,浙江宁海人,1950年2月出生。我校我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学术方向:汉魏六朝文学、文论,桂学研究。
1981年12月毕业于宁夏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1984年12月毕业于我校中文系,获硕士学位,留校任教;1996年毕业于河北大学古籍所,获博士学位。文学博士,1991年,获原国家教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有突出贡献的中国硕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8年,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颁发的“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2007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011年被聘为“桂学研究”岗“广西特聘专家”;2013年被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终身教授”。2018年,以其为负责人的团队被教育部评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曾任中国文选学研究会副会长、广西中国语言文学学会会长。出版专著10多部,发表论文300多篇。
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桂学研究》(12&ZD164),出版七卷本《桂学研究》(漓江出版社2020年5月);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文选分类研究》(01BZW015)、《玄言诗派研究(04BZW017),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玉台新咏编纂研究》(11FZW023)。连续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第3、4、5、6、7、8、9、10、11、12、13、14、15、16次社科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次,二等奖7次,三等奖8次(均为个人独著)。2020年,其《六朝诗歌用典论——兼论“诗言志”与集体无意识》,获得(2020)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